南航
2010年6月1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航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机型结构、航线网络等特点,特制定了南航关于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以下简称“两舱”)票价的调整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新增豪华头等舱票价
自2007年起,南航陆续引进A333、A332两种新型宽体客机,客机上增设独立布局的豪华头等舱,安装了4个超豪华座椅, 每个座椅造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相当于2.1个标准头等舱的空间,可平躺180度,具备按摩、卫星电话,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器使用功能。同时专门制定了豪华头等舱服务标准。南航将在北京-上海、北京-广州、北京-深圳、深圳-上海、广州-上海、北京-乌鲁木齐、上海-乌鲁木齐等七条航线上新增豪华头等舱,票价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280%执行。
二、按航线市场特点调整头等舱、公务舱票价
(一)主干航线
北京-广州、北京-深圳、北京-上海等三条航线的头等舱、公务舱普通票价分别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230%、180%执行。根据市场需要,增设折扣舱位,头等舱、公务舱折扣票价分别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200%、150%执行。
(二)公商务航线
广州-上海、深圳-上海、北京-长春、北京-郑州等二十五条航线的头等舱、公务舱普通票价分别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200%、150%执行。根据市场需要,增设折扣舱位,头等舱、公务舱折扣票价分别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155%、13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