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外国酒店的星级标准常识
2011-11-26 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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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5月1日起,国务院开始实施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旅游合约必须包含14项内容,包括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和次数,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等。新条例对低于成本价报价的零负团费现象明令禁止。以前低于成本价线路要重新报价。新条例还一并对“未经旅游者同意、合约之外的有偿服务”“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需付费的游览项目”等现象统统禁止。随着新条例的实施,让很多游客烦恼的零负团费、途中增加购物点等现象逐渐绝迹。
各国酒店评级差异易生纠纷,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在打广告或签订合同时,用语必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相当于×星级”、“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现实中,很多市民经常会被这类不确定性词语误导。”这其实涉及到一个经常会被忽略的细节,就是各国家酒店分级制度有很大差异,不能简单的用“×星级”衡量。
“我国酒店评级标准是星级制”,但像韩国则是分花,从一花到六花。日本酒店的分级更加特别,分为都市酒店、商务酒店、度假酒店、温泉旅馆日式、普通旅馆日式旅店、民宿、公寓式酒店等不同形态。“像日本人熟悉这种日本住宿设施的环境,一般凭感觉和常识可判断酒店的等级,而对来自国外的住店客人,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很难说明这家酒店是几星级的酒店。”
选国外酒店网上查标准,“不确定性用语使用问题,我们一直都在处理,但仍然有少数旅行社屡禁不止。”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该工作人员提醒,在签订旅游合同,尤其是出境游合同时,千万不要轻信广告和口头承诺,一定要看合同细则。在确定国外酒店时,最好先到网上查清楚,现在各旅行团经常入住的国外酒店,在网上都有介绍软硬件设施的文字和图片,不要被一些不确定用语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