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4月
1日起机动车在道路上有新规定实施,既道路拥挤乱插队者扣
2分
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
4月
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对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驾驶证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其中还包括了几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调整。
按照新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
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
6分调整为记
12分。同时增加被注销驾驶证恢复措施、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限等
10项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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