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家说修车时多处部位进行了维修,因此维修费高。车主对此表示怀疑,双方就维修费用发生争执。26日,定陶县工商局调解了这起因汽车维修部位没约定,双方引发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5月初,定陶城区消费者张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水箱漏水、刹车片不灵。5月19日,他把车开到城区李某的维修店修理,并再三叮嘱李某将各项修理部位及修理费用记在修理清单上,等车修好后再结账。两天后,张先生到维修店取车,李某告诉张先生,他的汽车修理费用为1800元。张先生大吃一惊,因为他经常与车打交道,熟悉各种汽车配件的售价,这也是他当时未当场和李某逐一核对价格的主要原因。以其现在的车况,即使大修,费用也就1000元左右,1800的修理费高得有些离谱。张先生立即索要修理清单,李某称因修理时间紧,还没来得及填写。张先生气愤之余,向定陶县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定陶县工商局立即抽调执法人员前往李某处调查。李某称,张先生将车送来修理时说是水箱、刹车片有问题,但他在修理的过程中发现汽车的火嘴、排气管、离合器等部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于是在修理过程中将上述部位也一并修理了,所以修理费才这么高。至于修理清单,由于时间紧,他确实没有填写。
对李某的解释,张先生表示怀疑,他认为,他的车虽是二手车,但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离合器等部位存在问题。况且,李某当时也没告诉他这些部位需要修理。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对出现问题的水箱、刹车片,李某已经进行了更换,排气管也有明显的修理、清洗,但李某所说的离合器、火嘴等部位未见明显的修理痕迹。
经工商人员调解,李某从修理费中扣除更换水箱、刹车片和修理、清洗排气管的费用1000元,其余800元退还给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