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下午,人民中路三段“米兰小筑”的20多位业主来到成都市宏济东路27号爱维酒店总部,向酒店负责人讨说法:业主原本与酒店签定15年合同租房合同,只执行了4个月却被酒店方单方面解除。而酒店方却称也很无辜,他们在《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施行之前没有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所以不属于违约。
业主:
15年合同遭突然解除
据业主王丽介绍,“米兰小筑”是人民中路三段新建的经济房,共有69户业主在2005年8月18日签定购买合同,买下了这幢小户型来进行投资。但就在当天四川爱维酒店江汉店的负责人也带上准备好的合同告诉大家要租他们的房子来经营酒店,并称酒店现在经营状况很好需要再扩大。大家称平时也知道爱维酒店的连锁店很多,有很高的信誉度,双方商讨后签定了15年的租赁合同。
“去年12月底我们收到酒店发出的信函,上面说要马上解除合约。”王丽非常气愤,“上面签定15年,可现在才过去仅仅4个月。去年8月业主验收房屋时,就把钥匙交给了酒店方,对方也称马上付租金。9月份业主收到了爱维酒店付的第一月租金,之后的两个月也同样收到了他们的租金。但就在12月份,突然被对方告知要和业主马上解除合约不再经营酒店,还说是因为政府新出台《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不得已终止合同,而并不是酒店违约。肯定是他们经营出现了问题,借政府的文件来解除我们的合同。”酒店方的说法遭到了业主们的一致反对,认为应按照违约给予他们赔偿。
酒店:
一切按法律程序解决
对于业主们的说法,酒店方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是政府新出台《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而由于时间紧迫,无法取得营运执照,这是之前所无法预料到的,所以不能算是违约,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四川爱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营运总监李岚告诉记者,他们的确和业主签定了15年合同,他们从去年8月取得房屋的经营权后,就一直在办理经营酒店所需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件,争取在《办法》施行之前办下来。“但到今天江汉店都还没有办下来合法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出台后,像他们这种酒店,有关部门已停止办理。所以他希望和业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律师说法
酒店应承担违约责任
成都市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安彬表示,酒店办不下来执照是酒店方自己的责任,依据租房合同的约定酒店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虽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的出台,构不构成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待进一步认定。
早报实习记者邓令
链接
《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社会旅馆客房区域应集中,其经营区域内不得有居民住宅。但《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社会旅馆,应在《办法》施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消防管理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社会旅馆所在地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